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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被罚款2083.5元,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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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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