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藏2524执保1号
申请保全人:中海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新城御景湾B区201号楼1单元106-58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746888640R。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女,1969年02月25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保全人***,男,1973年05月18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中海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藏2524财保7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案件生效裁定书,于2024年1月5日立案。执行过程中按照保全额度经查询及额度冻结,被保全人***、***有存款7190.64元已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无其他房产、车辆等可供保全财产。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未查询到足额财产,致使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