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丹东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辽0602执800号
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丹东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拨了被执行人丹东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01400元,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辽宁恒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付100000元,扣缴执行费1400元。本院作出的(2021)辽0602民初21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