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未对单位发包的工程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作业现场未进行安全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的隐患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被罚款40万元,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
2 因大兴新城核心区定向安置房项目第三标段A-1#住宅楼等39项未按要求对节能保温材料
3 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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