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4)青0203民初75号 原告:**,女,1984年5月5日出生,回族,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居民,现住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平安区沙沟乡法律服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平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被告:**,男,1979年9月26日出生,汉族,现住青海省海东市河湟新区。 被告:青海世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57号2号楼1**1072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37乙号洛克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被告**、青海世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10日登记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王 某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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