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鲁0782执634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胶州南关建安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胶州市扬州西路4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潍坊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头村。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久赢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路13-1号北楼314房间。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胶州南关建安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青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久赢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7民终92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