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华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1803执保3993号
本院在执行四川省华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已对被申请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东城根街支行4402××××XXXX账户内的存款2000000元解除冻结(因上述账户已足额冻结,未对中信银行成都高升路支行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院(2021)川1803民初132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