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田册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田册科技有限公司与冷朝君、四川思明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191民初543号之一
原告:四川田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蜀西环街********。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71年6月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新津县。
被告:四川思明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正街********div>
法定代表人:***。
原告四川田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思明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因案情复杂,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徐佳
人民陪审员张荣
人民陪审员马新民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书记员钟剑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