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某与被执行人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03执5455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2017)辽0103民初1557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