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萨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藏0236执14号
***,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强制执行,执行案款3000000.00元已经汇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执行费32400.0已由被执行人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已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