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天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403民初2656号
原告:广东天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南路19号23栋1单元303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75155000J。
法定代表人:杨天章。
被告:***,女,1974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原告广东天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8日立案。2022年7月5日,原告广东天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广东天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广东天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赵立文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裴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