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 因施工前未征求地铁运营单位意见,在地铁安保区范围内违法施工,依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被罚款五万元,公示期限12
2 因在2018年05月28日11时00分在坪地绿茵路实施了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违法行为,依据深交罚决字
3 因在2018年06月19日10时00分在布吉宝丽路与西环路交汇处实施了未经批准进行地下管道顶进、暗挖等管线工程的违法行为,依据深交罚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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