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民法院、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诸 暨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81执2976号
被执行人: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工农村18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0427961XW。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费一案中,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缴纳案件受理费875 元,已履行其应尽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