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铁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华伦鲍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黑01执56号

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铁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黑民终字第122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间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6年5月17日查封被执行人哈尔滨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地号为KF-2286号,土地证号为呼国用2010第12**,出让土地面积为29155平方米土地,现因该土地上已建成楼房11栋,部分居民已购买和入住,因需要为其办理产权证照,现你局致函我院,要求对已建楼房基底部分予以解除,经审查,你局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解封对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枫林溪语小区1-11号楼基底部分土地查封(本院已查封房产基底土地除外,名单附后)。

解除对(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额等)的查封(或扣押、冻结等)。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马荣清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院印)

书记员  赵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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