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2执1933号
大连时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的[2021]大仲字第147号裁决书,申请执行人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鑫伟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30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23000000元。至此本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