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602执2344号
***、陕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2)陕0602民初6341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陕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30000元、案件受理费1450元、执行费185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全部案件款交纳至我院执行专户,申请执行人***领取案件款131450元,提转执行费1850元,案件执行完毕。本院认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602民初634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2)陕0602民初634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