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黑1005执638号
***、吉林省瀚涵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省瀚涵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一案,现本院已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吉林省瀚涵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全部工程款192348元、财产保全费1482元、执行费2870元,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