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宇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建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19)鄂0626执保9号
襄阳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关于原告***与被告武汉市建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昌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鄂0626民初24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不得对冯娟娟号码号牌为鄂F×××××小型越野客车一辆,办理转籍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
执行员  陈昌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陈 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