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 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规定的情节,并且在明知松江遗址属不可移动文物的情况下,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公司对遗址内原有小路进行扩建修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
2 因企业管理人员黄雄未到位,黄雄被扣1分处理,并予
3 因未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未办理承接业务或非工程扣分(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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