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名匠慕高石材有限公司与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2民初33664号
原告:泉州名匠慕高石材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金鸡山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张松松,总经理。
被告: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77号5楼。
法定代表人:周天波。
原告泉州名匠慕高石材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美凯龙智装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4日立案。2022年11月23日,原告泉州名匠慕高石材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泉州名匠慕高石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5元,由原告泉州名匠慕高石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何超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施贇
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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