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炫宇风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黄石东楚传媒集团东楚晚报全媒体有限公司等与湖北炫宇之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鄂0202民初2355号之三
原告: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体育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3434212966。
法定代表人:喻可可,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虎鹏,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楚传媒集团东楚晚报全媒体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杭州西路208号(东楚传媒大厦办公楼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89HYK7M。
法定代表人:高国专,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琴,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州爱奇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广场路5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93LHL6K。
负责人:周成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若,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北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大道333号(新西南国际花园A2办公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99B378A。
法定代表人:钱铮炫,执行董事。
被告:江苏炫宇风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厦西侧、解放东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07985872X2。
法定代表人:钱铮炫,执行董事。
原告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楚传媒集团东楚晚报全媒体有限公司、广州爱奇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与被告湖北炫***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炫宇风暴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5日立案。原告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楚传媒集团东楚晚报全媒体有限公司、广州爱奇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楚传媒集团东楚晚报全媒体有限公司、广州爱奇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的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楚传媒集团东楚晚报全媒体有限公司、广州爱奇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297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黄石市众邦体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楚传媒集团东楚晚报全媒体有限公司、广州爱奇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胡又林
人民陪审员  刘 勇
人民陪审员  刘 玉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肖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