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4)浙0602执59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浙0602民初533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2月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67685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62327元,执行费2335元,诉讼费3023元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