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亨畅电力配件有限公司、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流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桂0981执996号
广西亨畅电力配件有限公司、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亨畅电力配件有限公司与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32449.7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54592.74元,其中,本金1211117.74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418元,案件受理费163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4725元。本院已于2020年6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广西亨畅电力配件有限公司。至此,广西亨畅电力配件有限公司与北流市恒德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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