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圣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圣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鱼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827执413号
被执行人:江苏圣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703588533B。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魏德利,该单位。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圣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予以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窦 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翟庆涛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