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宁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恒宁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桂0123执108号
***、广西恒宁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广西恒宁建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被执行人广西恒宁建筑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完毕,执行金额49660元,申请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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