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1 因锦绣观澜一期(1-4号楼、S1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存在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问题
2 因锦绣观澜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驶出工地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出场污染城市道路,未保持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清洁,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及时整改,罚款
3 因爱尚城一期工程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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