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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藤县鹏发石灰购销部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桂0422执689号 藤县鹏发石灰购销部、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藤县鹏发石灰购销部与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到位58575.3元,其中,扣除案件受理费608元、诉讼保全费586.3元、申请执行费749元予以上缴国库,发放给申请执行人56632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桂0422民初12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