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万圣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威人服饰有限公司与苏州市万圣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583民初21265号
申请人:苏州市万圣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凤凰泾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58989529T。
法定代表人:张玉根,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彤伟,江苏加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江苏威人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顺铁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18677723F。
法定代表人:林柏良。
申请人苏州市万圣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江苏威人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威人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35万元的财产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以保单作为保全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威人服饰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35万元,该账户只能进,不能出;若账户资金超过135万元,超过部分被告可以使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朱丽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邵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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