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因非法占地,被责令公司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新安镇下舍村退还违法占用的12010平方米集体土地;责令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场地平整;罚款贰拾叁万陆仟柒......
2 因擅自在排水管(沟)上接管,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杭上综执〔202
3 因渣土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被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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