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怀化宸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4)湘1228执1365号 本院于2024年12月11日立案受理怀化宸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怀化宸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货款、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545041.97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9096元,执行费7696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