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因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在进行现场文明施工临时道路的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南昌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自2020年8月27日起6个月;暂停受理资质增项和资质升级申请6个月
2 因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存在未做“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无门无锁,起吊时无信号工指挥,
3 因老鹳塘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裸土未完全覆盖、洒水抑尘措施不到位、未设置自动冲洗平台、未设置喷淋系统、现场材料堆放凌乱等问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