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雨山区本财砂石经营部、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皖0504执2855号之一
申请人:马鞍山市雨山区本财砂石经营部,住所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陈家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504MA2PMYUW91。
被执行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4341301L,住所地北京市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四街9号院3号楼。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0504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85298.11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