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永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黔0423执441号
重庆永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9504元,其中,本金80000元,利息1260元,案件受理费7144元,执行费1100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该款执行至本院账户,已通知并等待申请执行人领取。至此,重庆永鹏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0423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2020)黔04民终6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高胜波
书记员  马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