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拓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湖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15民初4178号
原告:***,男,1974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武隆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应远文,重庆市武隆区江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湖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向阳友谊路3号G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5824721700。
法定代表人:尹林华,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湖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478.4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喻 霞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胡 然
书 记 员  郭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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