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吉康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运载余泥渣土、泥土、沙石、水泥等易飞扬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污染道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被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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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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