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利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某某、河南利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302执恢12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河南利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与***、***、河南利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0000.00元。本院已于2019年4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宛民初字第37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张新军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书记员  孙奕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