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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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3)浙0112执1301号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已于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接到你(单位)与居高美业商贸(重庆)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书。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已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过程中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向本院执行局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的委托书(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反映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本院实行“执行员固定接待日制度”,当事人如需询问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提供执行线索、提交接收执行文书、沟通执行方案等,可以通过电话方式或到执行服务大厅联系或咨询。
三、本案的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将在分案后通过12368短信平台告知。
2023年4月20日
执行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71-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