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205执747号
宁波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205民初130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205执74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