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卞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平邑县万沣源五金店、平邑县卞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1326民初1121号
原告:平邑县万沣源五金店,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开发区327国道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1326MA3D6B9R5L。
经营者:闫守学,男,1973年10月11日出生,住山东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刚,山东至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平邑县卞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驻地,汶泗公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616869160XP。
法定代表人:彭云占,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传宇,山东慎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东国,该公司职工。
原告平邑县万沣源五金店与被告平邑县卞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0日立案。原告平邑县万沣源五金店于2022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平邑县万沣源五金店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平邑县万沣源五金店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平邑县万沣源五金店负担。
审 判 员 赵金华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王青红
书 记 员 朱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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