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4)陕0112执15819号
陕西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陕西顺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陕0112民初34471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为1258002.21元。执行中,本院执行回案件款1271370.78元,已向申请执行人发还。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12民初3447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