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4年 9月 11 日—— 2014年9月 15 日)
项 目 名 称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工作(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48843 | ||||||
招 标 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联系 电话 | 023-7555401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023-63670958 |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工作(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蓝德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集源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千景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蓝德土地整治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20 | ||||
工商注册号 | 500109000037368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酉阳县国土局 | 接受书面投诉 | 023-75552702 | ||||
酉阳县发改委 | 023-75550535 | ||||||
酉阳县监察局 | 023-75530274 | ||||||
招 标 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 9月10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 10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工作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调查地点:酉阳县各乡镇境内。
2.2 调查任务:补充调查
2.3 完成时间:作业单位必须在2014年11 月前建立数据库完善内业成果并上报市国土房管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或农田工程建设勘测设计甲级资质,且必须是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入库且在网上公布的重庆市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 酉阳县国土局办公楼
联系人:
电话:023- 755540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瀛润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B2栋12-6
联系人:魏伟
电话:023-63670958
传真:023-6367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