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丰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日照丰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禾润达茶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103执54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日照丰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海滨一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20590475407。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禾润达茶叶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驻地,统一信用代码91371103312658805Y。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日照丰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禾润达茶叶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1月17日依法将被执行人山东禾润达茶叶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厂房予以查封,现本案已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禾润达茶叶有限公司名下批文号为鲁政土字(2015)1356号土地使用权一处的查封。
2.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禾润达茶叶有限公司位于鲁政土字(2015)1356号土地上厂房一处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