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

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浙0703执1161号
申请执行人: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丹西东路泉源社区2幢西2号,组织机构代码:594374869。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塔江山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塔江山村,组织机构代码:ME0171628。
法定代表人***。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金华市鸿晟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塔江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塔江山村村民委员会全部履行了(2016)浙0703民初54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案号(2018)浙0703执116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