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7503执43号 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与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09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6552.50元,其中,本金23090.00元,利息2852元,案件受理费364.50元,执行费246元。本院已于2023年3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至此,吉林省长白山鼎兴实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7503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