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湖州飞英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湖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02执1502号
申请执行人:湖州飞英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功能区(保戈公路北侧,东溪桥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B504R4A。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浙江湖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1789号3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29123531K。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州飞英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湖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