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号)及建设工程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及《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学历专业审查问题的通知》(辽住建注[2011]30号)规定,我厅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企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企业的公示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2日,申请二级建造师及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人员的公示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