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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花杯”奖申报单位必须于申报年度年底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市优质工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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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给予500-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对安全员监督不严、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00元罚款直至免职除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给予罚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和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违者每人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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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嘉兴市建设工程“南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是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进嘉登记备案的建筑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