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市〔2008〕27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企业发展,提高项目经理(建造师)管理水平,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阜阳市十佳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阜建管〔2003〕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阜阳市十佳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9年元月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企业的产值报表要真实可靠
2、提供的工程获奖证明要提供原件
3、施工企业年度业绩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年度业绩报告应填写本年度完成的主要工程(包括市外项目)情况、工程获奖情况并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附件:阜阳市十佳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点击下载:十佳施工企业申报审批表.doc(31.50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