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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节前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01-13

各区(市)建设局、建管局(处),各有关单位:

  近日,市委刘玉祥书记针对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春节将至,你们要研究办法确保农民工的工资不拖欠,让他们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这是最现实、最直接的关注民生问题”。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开展排查、实施重点监控

  各区(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果断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当前,应立即组织对本地区、本企业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拖欠的工程项目,要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筹措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企业要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工程所在地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信访隐患排查不到位或隐瞒不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上访问题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采取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先行支付拖欠的工资;二是因施工企业拖欠劳务分包企业劳务费而造成的拖欠民工工资的,必须限期补发或签订还款协议,否则将对其进行曝光,给予降低资质或取消施工资格处罚;三是对恶意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外地劳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清出枣庄市场,对于存在这类问题的本市劳务企业将予以曝光,并降低企业资质或取消劳务分包资质。

  三、认真接访、强化调度

  各区(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春节前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实施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做好节前农民工来访工作,做好接访记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认真研究、及时妥善予以解决。

  为及时掌握我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市建管局将从本周开始进行每周调度,请各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落实专人将本区(市)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详见附表)于每周下午四点半之前传真上报到市建管局。传真:0632-8665669.

 

  附:1、市委刘玉祥书记批示(略)

          2、《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周报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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