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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09年度逾期未参加强化培训或未通过考试的建筑业从业人员予以处理的通报

2010-01-13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强化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记分、强化培训考试和处罚管理工作,根据《台州市建筑业类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记分和救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因记分满分列入行为记录并在2009年度逾期未参加强化培训或未通过考试(含补考)的建筑业从业人员予以相应处理。现将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建筑业从业人员满六个月未参加强化培训或未通过考试(含补考)的,停止其在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上岗资格。处理名单见附件1。

  二、建筑业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记录超三个月但不满六个月未参加强化培训和考试的,自列入黑名单记录之日起,限制其上岗资格12个月,其中施工、监理人员自有资格承接新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承担新的工程项目岗位资格。处理名单见附件2。

  三、建筑业从业人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超三个月但不满六个月未参加强化培训和考试的,自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之日起,限制其上岗资格6个月,其中施工、监理人员自有资格承接新业务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承担新的工程项目岗位资格。处理名单见附件3。

  请各有关单位、个人引以为戒,按规定及时参加强化培训考试。

 

 

  附件:1、建筑业从业人员满六个月未参加强化培训或未通过考试(含补考)处理名单

  2、建筑业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记录超三个月但不满六个月未参加强化培训和考试处理名单

  3、建筑业从业人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超三个月但不满六个月未参加强化培训和考试处理名单 (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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